本文件规定了室外作业场所中,满足人员安全保障视觉需求的基本照明要求和检验程序。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室外作业场所的照明设计。
本文件规定了发射非相干光、可见光辐射的白光LED封装颜色分选的栅格、对应色度代码和分选测试程序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机动车用LED封装的颜色分选,其他LED封装的颜色分选参照使用。
本文件规定了人工光型植物工厂光环境的一般要求、光子辐照度和功率密度的技术要求,描述了对应的证实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生产型人工光型植物工厂中植物栽培区域的光环境的设计及设置,教学或展示用途人工光型植物工厂或种植器参照执行。
本文件不适用于人工光型植物工厂中用于提供视觉照明用途的光环境。
本文件规定了植物照明用LED灯、LED灯具和LED模块的标识、电参数、光辐射参数、环境特性、尺寸、质量和结构的要求,描述了对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全人工光或人工补光环境植物照明用途的额定电压不超过直流1 500 V或交流1 000 V的 LED灯、LED模块和LED灯具。
注:除非特定说明,本文件中LED照明产品特指植物照明用LED灯、LED模块和LED灯具。
本文件描述了一种基于测量与计算的方法,用于确定同一类型的单个和/或多个照明产品的浪涌电流的具体特性。照明产品包括:
——带有集成式控制装置的光源;
——控制装置;
——灯具。
已被确定的浪涌电流特性是:
——峰值浪涌电流;
——浪涌电流脉冲持续时间。
本文件适用于连接至交流220 V 50 Hz的低压电网的照明产品。
注: 在第6章中,该方法应用了参考(线路)电感和参考(短路)峰值电流的参考值,这些参考值反映了220 V AC安装中的典型情况。
本文件规定了LED 照明产品的视觉健康舒适度评测要求和测试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室内LED 照明系统。
本文件描述了一种客观的频闪效应可见度(SVM)计,可应用于照明设备在不同工作条件下的性能测试。
本文件中所考虑的频闪效应仅限于在具有典型室内光照水平(>100 lx)和观察者或附近处理对象适度运动的(< 4 m/s)普通室内应用中,人类观察者对照明用设备暂态光调制的可见频闪效应的客观评估。关于频闪效应可见度评价参数的适用性限制见附录B中B.1。
其他应用中不期望的频闪效应评估,例如工业环境中对快速旋转或机械运动产生的错误感知,需要其他指标和方法。
本文件旨在为照明设备在频闪效应方面的性能评价确立客观依据。本文件不考虑光的颜色随时间变化(色度效应)。本文件描述了SVM的方法,但不规定任何限值。
本文件中描述的客观方法和程序基于CIE TN 006:2016中关于瞬态光伪象(TLAs)的内容。
本文件描述的方法适用于客观评估由交流电源、直流电源、电池或通过外部调光器供电等任意电源类型的照明设备的频闪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