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给出了照明标准中为涵盖LED光源和可控产品相关新技术所引入的绝缘配合要求的说明,包括对工作电压数学加法,电路间绝缘,保护特低电压(PELV)的使用、以及低压(LV)电源和控制线路导体间绝缘的说明。
本文件描述了第一次故障发生时,电源电压和工作电压的叠加方式,以评估系统的电气绝缘要求(例如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此外,本文件还详细解释了GB/T 7000.1—2023中附录X和GB/T 19510.1—2023中第15章给出的实际失效情况,并给出了每种情况的保护要求的基本原理[例如可能的LV一次电路到特低电压(ELV)二次电路的失效不会导致二次电路的绝缘过载]。
本文件还描述了PELV与LED共同使用时提高电子电路抗干扰和可靠性的可能性以及该系统的相关安全后果。
LV电源和控制线路导体间的绝缘同样重要,本文件解释了为什么这是一个完整安装系统的基本安全考虑因素。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光环境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服务过程要求、建设服务结果要求,以及建设服务质量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光环境管理单位对城市光环境领域建设、规划设计、产品采购和供应、施工和检测验收等相关单位提供的城市光环境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的建设服务质量实施评价。
本文件描述了紫外辐射源在200 nm~400 nm波段范围内的光谱分布、(有效)辐通量、(有效)辐射剂量、(有效)辐强度和(有效)辐照度及其空间分布等辐射度量的测量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实验室条件下的紫外辐射源的辐射测量。生产线和应用现场的紫外辐射量测量,以及光辐射源在400 nm~450 nm波段范围内的辐射量测量参照使用。本文件不适用于相干辐射源(如紫外激光器)和自然辐射源(如太阳光)的测量,也不适用于旨在发射200 nm以下真空紫外辐射以产生臭氧的紫外辐射源的测量。
本文件规定了景观照明设施运行维护的机构管理、设施交接、运行要求、巡查要求、维护要求、物料管理要求和运行维护质量评价。本文件适用于运维服务单位对街区、广场、桥梁(含人行过街桥)、公园、绿地、河道、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中以建筑物、构筑物为载体的景观照明设施进行运行维护(以下简称“运维”),也适用于产权单位或第三方机构对运维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本文件规定了与电源电压不超过1 000 V应急照明系统一起使用的独立产品以及组合在自动试验系统内的部件的基本性能和安全要求。本文件也规定了应急照明系统的完整自动试验系统的功能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包含自容式应急照明灯具或与应急照明灯具相关联的中央电池的试验系统。〓〓注: 依赖手动初始化和/或灯状态依赖目视检验的手动试验设备不在本文件范围内。
本文件规定了计算已知光谱分布颜色刺激三刺激值的方法,这些颜色刺激能够由自发光的光源或由反射或透射的物体产生。本文件规定了至少在380 nm~780 nm的波长范围内,以不超过5 nm的测量间隔将颜色刺激函数制成表格。对于波长测量范围小于380 nm~780 nm的情形,建议采用外推法。本文件给出了在360 nm~830 nm的波长范围内,以1 nm为间隔进行求和的标准方法。对更大的波长间隔(最大至5 nm)和更短的波长范围(短至380 nm~780 nm),定义了备选的简化方法。只有在适当情况下,并在用户审查了对最终结果的影响后,才使用备选方法。本文件适用于色度计算、色度测量仪器设计、制造和色度测量相关应用领域。本文件可以与CIE 1931标准色度观察者或CIE 1964标准色度观察者配合使用。
本文件规定了引起皮肤红斑的基准作用光谱ser(λ)和标准红斑剂量(SED)。
本文件规定了在需要应急照明系统的场所或地点安装应急照明系统的照明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公众或工作人员可以进入的地点。
本文件描述了回复反射应用的几何系统,规定了回复反射的测量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回复反射体、回复反射材料的光学性能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