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使用电光源的灯具及灯具用电源导轨系统的安全相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电源电压不超过250 V的可移式灯具和电源插座安装的夜灯以及电源电压不超过1 000 V的其他灯具和灯具用电源导轨系统。
本文件不适用于应急照明灯具。
本文件规定了使用电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1 000 V的灯具的一般要求。本文件提出的要求和相关试验包括:分类、标记、机械结构、电气结构和光生物安全。
本文件的每章都应与第0章和引用的其他相关章节一起阅读。
GB/T 7000第2部分的每个部分详述了电源电压不超过1 000 V的一个特定类型灯具或一组灯具的具体要求。为了便于修订,这些部分单独出版,而且当需要时,还会增添额外的部分。
灯具光度数据的表述是由国际照明委员会(CIE)考虑提出的,因此本文件不涉及。
本文件包括了带有标称脉冲电压峰值不超过表11.2数值的触发器的灯具的要求。这些要求适用于触发器装在镇流器内的灯具以及触发器与镇流器分开的灯具。触发器装在灯内的灯具的要求正在考虑之中。
本文件包含了对半灯具的要求。
总的来说,本文件包括了灯具的安全要求。本文件的目的是提供一组适用于多数类型灯具的要求与试验,并被GB/T 7000第2部分的具体规定引用。因此,不应将本文件的本身看成对任何类型灯具的规定,本文件的条款只适用于GB/T 7000第2部分确定范围内特定类型的灯具。
GB/T 7000第2部分引用本文件章条要求时,规定了该章条的适用程度、试验顺序,以及必要时一些附加要求。
本文件的章节序号无特殊意义,每一型式灯具或每组灯具适用条款的顺序由相应的GB/T 7000第2部分规定。GB/T 7000第2部分的所有部分都是独立的,不引用GB/T 7000第2部分的其他部分。
当GB/T 7000第2部分中以“应用第1部分第…章的规定”(或“应用GB/T 7000.1第…章的规定”)的措辞引用本文件任何章的要求时,这句话的含义被解读为:除了GB/T 7000第2部分涉及的特定类型灯具明显不适用的以外,本文件该章的所有要求都适用。
对IEC 60079覆盖的防爆灯具,除了IEC 60079的要求以外,还要符
本文件规定了固定式通用灯具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电源电压不超过1 000 V、使用电光源的固定式通用灯具。
本文件规定了嵌入式灯具的要求,还规定了与通风管道或通风空间(通风室)配合使用的嵌入的通风式灯具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电源电压不超过1 000 V、以电光源为光源的灯具。
本文件不适用于通风式灯具或液体冷却式灯具。
注: 本文件中的“通风”和“通风的”指强制通风。
本文件规定了可移式通用灯具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室内和/或室外(例如庭院用)电源电压不超过250 V、以电光源为光源的可移式通用灯具。
本文件不适用于手提灯。
本文件规定了投光灯具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使用电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1 000 V的投光灯具。
本文件规定了使用电源电压不超过250 V的电光源的手提灯和类似的可移式灯具的要求,这些灯具是手持的、用钩子吊挂或搁置在某一表面上。本文件与第1部分1)的有关章条一起使用。
本文件适用于通过蝶形螺钉、夹子或磁铁固定到支架上的手提灯,以及用于检查桶体内部的灯具。
本文件适用于电源电压不超过1 000 V,使用电光源的家用水族箱灯具。
注: 在美国,用于水族箱上或水族箱内部的电气设备供电电压不超过300 V。
本文件规定了使用电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交流250 V 50/60 Hz的电源插座安装的夜灯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使用电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交流250 V 50/60 Hz的电源插座安装的夜灯。
本文件规定了使用电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1 000 V的地面嵌入式灯具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在室内或室外(如庭园、院子、车道、停车场、自行车道、人行道、行人徒步区域、游泳池安全特低电压区域以外的区域、托儿所和类似场所)使用的地面嵌入式灯具。
本文件不适用于安装在机动车道和由IEC TS 61827规定的机场跑道上的地面嵌入式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