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平衡车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的安全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平衡车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也适用于无自平衡功能的电动滑板车等类似产品用的锂离子电池、电池组。
GB/T 8897的本部分规定了原电池的电化学体系、尺寸、命名法、极端结构、标志、检验方法、性能、可靠性和环境等方面的要求,还规定了作为原电池分类工具的电化学体系的体系字母、电极、电解质、标称电压和最大开路电压。
本部分适用于符合附录A要求的电池,以确保不同制造商生产的电池具有标准化的形状、配合和功能。
GB/T 8897的本部分规定了原电池的电池尺寸符号、电池技术要求分类表的构成说明、外形尺寸和电性能要求、检验方法、抽样和质量保证以及标志。
本部分适用于所有电化学体系已标准化了的原电池。
注: 检验规则见附录A。
GB/T 8897的本部分规定了手表用原电池的外形尺寸和物理性能要求、电性能要求、抽样与质量保证、检验方法、外观检查及合格条件。
本部分适用于多种检验方法情况下,制造商在出示电池的电性能和(或)其他性能数据时指明其采用的检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式电子设备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的安全要求,以及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式电子设备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以下简称为电池和电池组)。其中固定式电子设备包括:
a) 固定式信息技术设备(IT设备);
b) 固定式音视频设备(AV设备)及类似设备;
c) 固定式通信技术设备(CT设备);
d) 固定式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电子设备及类似设备。
注:上述列举的固定式电子设备并未包括所有的设备,因此未列出的设备也可能包含在本标准的范围内。
本标准还适用于不间断电源 (UPS)、应急电源(EPS)等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本文件规定了已标准化的锌-二氧化锰电池、锌-氧化银电池、锌-空气电池中汞、镉和铅含量的限制要求、检验方法以及符合性判定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已标准化的锌-二氧化锰电池、锌-氧化银电池、锌-空气电池及由多个单体电池组合而成的电池的生产、检测和验收。
本标准以图表、定义和方程等方式界定了统一的燃料电池术语。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式、交通、便携式和微型发电等所有燃料电池技术相关的应用。
本标准中未列入的词或短语,可在标准词典、工程参考资料或IEC 60050系列标准中找到。
注: IEC 62282的第一版意在为使用IEC 62282燃料电池标准的工作组和用户提供一个资源。本次为第三版,已经同第二版扩展为通用燃料电池术语源。
本标准规定了车用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堆的使用寿命测试和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车辆和非道路车辆用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堆的寿命测试和评价。
注: 本标准暂不考虑实验室与道路环境空气质量差异的影响。
本标准规定了无人机用氢燃料电池发电系统的通用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以及标志、包装和运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压缩氢气为燃料,为空载质量不超过116 kg且最大起飞质量不超过150 kg的无人机提供动力和非动力用电的燃料电池发电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