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铅酸蓄电池用射频识别(RFID)电子标签的术语和定义、型号命名、基本参数及结构组成、要求、试验方法、识别符号、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铅酸蓄电池用射频识别(RFID)电子标签。
本标准规定了铅酸蓄电池槽、铅酸蓄电池盖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铅酸蓄电池槽和铅酸蓄电池盖。
本标准规定了社会流通领域废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废电池)的收集、贮存、运输、转移等环节的运行技术及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来自“社会源”废电池的回收和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再生利用的废电池,不适用于返厂再使用的旧铅酸蓄电池。
本标准规定了铅酸蓄电池隔板(以下简称“隔板”)的分类与命名、标记、要求、测定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铅酸蓄电池用超细玻璃纤维隔板、微孔聚乙烯隔板、烧结聚氯乙烯隔板。
GB/T 7403的本部分规定了牵引用铅酸蓄电池一般技术要求、试验条件、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部分适用于工矿企业、仓库、码头及车站作电动车辆电源,尤其作电力牵引车辆或物料装卸设备的电源使用的牵引用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蓄电池)。本部分不适用于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及电池组。
GB/T 7403的本部分规定了牵引用蓄电池命名方法、产品分类、品种规格、电池端子的尺寸、电池极性的标记以及联接方式。本部分适用于工矿企业、仓库、码头及车站作电动车辆电源,尤其作电力牵引车辆或物料装卸设备的电源使用的牵引用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蓄电池)。
GB/T 22199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使用要求。本部分适用于以蓄电池作为主要动力源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电动轮椅车等使用的容量为28 Ah及以下的阀控式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蓄电池)和蓄电池组。蓄电池中的硫酸电解液是不流动的,吸附在电极间的微孔结构中或呈胶体形式。本部分不适用于起动用、电动道路车用、牵引用等其他用途的铅酸蓄电池和蓄电池组。
GB/T 22199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的型号编制、产品品种、产品外型结构和规格型号。本部分适用于以蓄电池作为主要动力源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电动轮椅车等使用的容量为28 Ah及以下的阀控式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蓄电池)和蓄电池组。蓄电池中的硫酸电解液是不流动的,吸附在电极间的微孔结构中或呈胶体形式。本部分不适用于起动用、电动道路车用、牵引用等其他用途的铅酸蓄电池和蓄电池组。
本标准规定了铅酸蓄电池用极板(包括铅酸蓄电池熟极板和铅酸蓄电池生极板)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铅酸蓄电池熟极板和铅酸蓄电池生极板。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铅酸蓄电池安全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包括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蓄电池)阻燃性、防爆性及防酸性。本标准适用于民用各类铅酸蓄电池安全性能评估和认定。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领域的铅酸蓄电池安全性能评估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