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6237的本部分规定:
——生物特征识别数据结构的用法概述;
——生物特征识别数据结构的类型;
——生物特征识别数据结构的命名思想;
——格式类型的编码方案。
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包含但并不限于指纹细节点、指纹型谱、指纹图像、人脸图像、虹膜图像和签名行为数据。
本标准规定了与人的识别相关的生物特征识别领域的常用术语及其定义,不包括形态特殊术语,从而规范本领域术语的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特征识别各技术的分支领域,如生物特征识别系统、接口、设备和应用等,以及各领域及相关系统中的互操作和数据交换。
本部分规定了GB 2312—1980中图形字符的32点阵宋体字型。
本部分适用于各种电子信息产品、各种数字化产品,也可用于其他有关设备。
GB 26122的本部分规定了GB/T 26226中的蒙古文名义字符与变形显现字符的32点阵白体字型。
本部分适用于蒙古文信息处理用的点阵式显示设备和印刷设备,也可用于其他相关设备。
GB 26122的本部分规定了GB/T 26226中的蒙古文名义字符与变形显现字符的32点阵新闻体字型。
本部分适用于蒙古文信息处理用的点阵式显示设备和印刷设备,也可用于其他相关设备。
本标准规定了GB 2312—1980中图形字符的24点阵字型。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电子信息产品、各种数字化产品,也可用于其他有关设备。
本标准规定了GB 2312—1980中图形字符的15×16点阵字型。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电子信息产品、各种数字化产品,也适用于其他有关设备。
本部分规定了GB 2312—1980中图形字符的48点阵宋体字型。
本部分适用于各种电子信息产品、各种数字化产品,也可用于其他有关设备。
本标准规定了GB 21669—2008中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字符的8点阵正文白体字型。
本标准适用于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信息系统,也适用于其他有关设备。
GB 25892的本部分规定了GB 21669—2008中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字符的32点阵塔里克黑体字型。
本部分适用于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信息系统,也适用于其他有关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