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版式电子文件的存储与交换格式,包括文件结构、基本结构、页面描述、图形、图像、文字、视频、复合对象、动作、注释、自定义标引、扩展信息、数字签名、版本、附件等方面。
本标准适用于版式文档存储、阅读、交换和利用。
GB/T 16284的本部分规定了信报通过MHS进行路由选择的手段并对ISO/IEC 10021-4:1999中14.3定义的规程进行了补充。
ISO/IEC 10021的其他部分定义了MHS的其他方面。ISO/IEC 10021-1:1999定义了由MHS提供的面向用户的服务。ISO/IEC 10021-2:1999提供了MHS的架构概述。ISO/IEC 10021-4:1999定义了信报传送系统的抽象服务。
GB/T 16284的本部分定义了EDI信报处理的总体系统和服务。信报处理系统和服务的其他方面在GB/T 16284的其他部分中规定。ISO/IEC 100211:1999的表1中给出了信报处理系统和服务的标准|规范布局。ITUT F.400系列建议规定了建立于MHS的公共服务及MHS公共服务的访问接入。本部分规定了MHS的技术方面。ISO/IEC 100212:1999建议规定了MHS的整体系统架构。ISO/IEC 100219:1999规定了EDI信报处理的技术方面。
GB/T 26162的本部分规定了信息与文献中文件管理的总体要求和方法。
GB/T 26162的本部分适用于:
a) 任何公共机构或私人机构在进行活动过程中所形成或收到的所有格式或载体的文件的管理,也适用于个人文件的形成和保管;
b) 为机构确定文件的管理职责、管理方针、管理程序、管理系统和管理过程提供指导;
c) 支持质量管理框架,提供符合GB/T 19001和GB/T 24001的文件管理指导;
d) 为文件系统的设计和实施提供指导。
也适用于:
a) 机构的管理人员;
b) 文件、信息和技术的专业管理人员;
c) 机构内的所有其他职员;
d) 其他负责文件形成和保存的个人。
本部分不适用于档案馆馆藏档案的管理。
GB/T 26163的本部分规定了文件管理元数据创建、管理及应用的原则。
本部分适用于:
——文件及其元数据;
——影响文件及其元数据的全部过程;
——文件及其元数据所处的各类系统;
——负责管理文件及其元数据的各类组织机构。
本标准规定了与中文办公软件文档格式UOF(Unified Office Format)相适应的中文办公软件应用编程接口(API)。 本标准适用于中文办公软件产品的开发人员、文档格式的使用人员和其他相关的研究开发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