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拉曼光谱仪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激光为激发光源的拉曼光谱仪(以下简称仪器),其他光源的仪器可参考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分析仪器的术语和定义、缩略语、约定、物联框架、物联过程、物联模型、数据交换过程以及相关的形式化表达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分析仪器物联相关的信息系统设计、开发、运维及数据服务等活动。
本标准规定了液相色谱飞行时间质谱联用仪的性能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形式的液相色谱飞行时间质谱联用仪的性能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仪的术语和定义、组成和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作为激发源结合原子发射光谱法对元素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仪(以下简称“仪器”)。
本标准规定了硫氮元素测定仪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化学发光法测氮和紫外荧光法测硫的硫氮元素测定仪(以下简称仪器)。
本标准规定了在线分析仪器系统的术语和定义、系统组成、要求与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标准适用于气体和液体在线分析仪器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分析仪器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分析仪器的设计、使用、安装和维护包括自动和半自动分析仪器及其系统。
本标准范围涉及的仪器及其系统包括:
--分析装置;
--取样装置;
--通过化学、加热、机械或其他方法处理样品的装置;
--测量装置;
--显示、传送或打印测量结果装置。
本标准规定了全(半)自动凯氏定氮仪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按凯氏定氮法进行消解、蒸馏、吸收、滴定来测量样品中氮含量的全(半)自动凯氏定氮仪(以下简称“仪器”),其他方法参考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毒剂报警器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监测公共场所(封闭空间、 半开放空间、 开放空间)和检测自然环境中毒剂种类(包括气体、蒸气和气溶胶等)及毒剂质量浓度并具有声、光报警功能的化学毒剂报警器(以下简称“仪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