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 standard specifies the terms and definitions,symbols,technical characteristics,requirements,test methods,inspection rules as well marking,packaging,transport and storage of heat meters.
This standard is applicable to the manufacture and inspection of heat meters using water as the medium. When the medium is other kinds of liquid,this standard can be implemented after obtaining the specific enthalpy and density parameters of the liquid.
本标准规定了高密度聚乙烯无缝外护管预制直埋保温管件的术语和定义、产品结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输送介质温度(长期运行温度)不高于120 ℃,峰值温度不高于130 ℃的高密度聚乙烯无缝外护管预制直埋保温管件的制造与检验。
本标准规定了吸收式换热器的分类与标记,一般要求,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最高工作温度不超过150 ℃、最高工作压力不超过2.5 MPa,应用于低品位余热回收或集中供热等领域的水-水吸收式换热器。
本标准规定了蓄热型电加热装置的分类与标记,一般要求,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电为加热源进行蓄热、采用热能作为输出形式,且额定工作电压等级1 kV以下、标称蓄热电功率5 kW及以上的蓄热型电加热装置(以下简称“装置”)。
本标准规定了热回收新风机组的分类与标记、结构和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在供暖、通风、空调、净化系统中回收排风能量,对新风进行冷、热、湿及过滤预处理的新排风通风机组。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供热设施运行安全信息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热水或蒸汽为热媒的城镇供热系统的设施。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供热直埋管道接头保温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适用条件、现场加工、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介质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2.5 MPa,介质温度小于或等于120 ℃,偶然峰值温度小于或等于140 ℃的预制直埋热水保温管(以下简称热水管)的接头保温及介质温度小于或等于350 ℃的钢外护管预制直埋蒸汽保温管(以下简称蒸汽管)的接头保温。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供热保温管网系统散热损失现场检测方法的术语、定义和符号,测试方法,测试分级和使用条件,测试要求,数据处理,测试误差及测试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热水介质温度小于或等于150 ℃、蒸汽介质温度小于或等于350 ℃的城镇供热保温管道、管道接口及其附件(以下简称管道)散热损失的现场检测。
本标准规定了供热介质为水,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2.5 MPa,设计温度小于或等于200 ℃的热力站中有关设备及附件的术语、定义及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供热热水热力站设备,包括热交换器、水泵、阀门、除污器、水处理设备、定压设备、管材与管件、防腐与保温、监控系统、低压配电柜及换热机组。
本标准规定了钢外护管真空复合保温预制直埋管及管件的术语和定义、结构、材料与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供热介质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2.5 MPa,设计温度小于或等于350 ℃的蒸汽或设计温度小于或等于200 ℃的热水钢外护管真空复合保温预制直埋管及管件(以下简称“保温管及保温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