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铝酸盐水泥的化学分析方法。 标准中只对铝酸盐水泥的烧失量的测定、不溶物的测定、全硫的测定、氧化钾和氧化钠的测定、氟离子的测定规定了基准法。而对二氧化硅的测定、三氧化二铁的测定、二氧化钛的测定、三氧化二铝的测定、氧化钙的测定、氧化镁的测定规定了基准法和代用法。 本标准适用于铝酸盐水泥和适合采用本方法的其他铝酸盐类水泥以及指定采用本标准的其他材料。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水泥调节凝结时间用工业副产石膏的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硅酸盐水泥熟料的定义和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验收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贸易的硅酸盐水泥熟料。
本标准规定了低热微膨胀水泥的定义、材料要求、强度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低热微膨胀水泥的生产、检验和验收。
This standard specifies the definition, material requirements, strength grade, technical requirements, test methods, inspection rules, packaging, marking, transportation and storage of low heat micro-expansion cement.
This standard is applicable to the production, inspection and acceptance of low heat micro-expansion cement.
本标准规定了用勃氏透气仪来测定水泥细度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水泥的比表面积及适合采用本标准方法的、比表面积在2 000 cm2/g到6 000 cm2/g范围的其他各种粉状物料,不适用于测定多孔材料及超细粉状物料。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水化热测定方法的原理、仪器设备、试验室条件、材料、试验操作、结果的计算及处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中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其他品种水泥采用溶解热方法时应确定该品种水泥测读温度的时间。 在本标准中溶解热法列为基准法,直接法列为代用法,水泥水化热测定结果有争议时以基准法为准。
本标准规定了通用硅酸盐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通用硅酸盐水泥生产企业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本标准规定了通用硅酸盐水泥的术语和定义、分类、组分与材料、强度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通用硅酸盐水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