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规定了有机葡萄酒加工企业的基本要求、卫生要求、质量管理、包装和标识、储存和运输、追溯和召回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有机葡萄酒加工过程的控制。
本标准规定了有机产品(植物类)认证风险评估信息来源、风险评估方式和方法,并提出了风险评估分级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有机生产组织、认证机构和政府监管部门等对有机产品生产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
本标准提出了特定行政区域范围内区域特色有机产品生产优势产地的划分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区域特色有机产品生产优势区域的划分。本标准所指有机产品限种植类,不包括野生产品采集、人工种植的食用菌、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
本标准给出了用于实验室测量审核统计中的测量审核物品、测量审核物品的指定值确认和不确定度评定、定量测量审核结果评价、定性测量审核结果评价和解释性测量审核结果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实验室定量测量审核结果评价,定性测量审核和解释性测量审核的结果评价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机构相关标识的要求,包括实验动物标识、饲养管理标识、动物设施设备标识、职业健康与安全标识系统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认可机构对实验动物机构标识管理的评价,也适用于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机构对标识的使用和管理。本标准可供实验动物管理部门参照使用。
本标准给出了动物实验人道终点确定原则、人道终点评估、人道终点计划以及再评估的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认可机构对实验动物机构执行人道终点的科学性及合理性的评估,也适用于实验动物机构对人道终点的应用。本标准可供实验动物管理机构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对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公正性、保密性、组织、委托受理、分包、采购、服务客户、纠正措施、记录、人员、培训和考核、设施环境、鉴定方法、仪器设备、抽样/取样、检材/样本的处置、结果质量保证及鉴定文书的认可专业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开展电子物证鉴定、法医物证DNA鉴定、微量物证鉴定、法医学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法医毒物分析和毒品鉴定、声像资料鉴定的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
本标准规定了开展生物质能可持续性认证的一般原则,基于环境、社会和经济三维度的可持续性认证具体指标及保障生物质能可持续性经营的追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对生物质能经营者开展生物质能可持续性认证等外部评价活动,也可以用于生物质能经营者开展自我评价和自我声明。
本标准提供了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的封面、名称、范围、需考虑的因素的编写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的编写、评审及相关管理工作。
本标准给出了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的分类原则、标准类别和分类代码。
本标准适用于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的分类及制修订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