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机车车辆上安装的牵引变压器、辅助变压器和电抗器的分类、使用条件、一般特性、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安装在机车车辆上的牵引变压器和辅助变压器,也适用于机车车辆牵引电路和辅助电路中接入的各种类型的电抗器。注: 当GB/T 1094(所有部分)中的要求与本文件或涉及牵引应用的国家标准不相矛盾时,可适用于牵引变压器和电抗器。本文件也可适用于电动车组的三相交流网侧牵引变压器和机车车辆的单相与多相辅助电路中接入的变压器,但仪用变压器、额定输出功率单相小于1 kVA和多相小于5 kVA的变压器除外。本文件不适用于安装在变压器或电抗器上的附属设备,如分接开关、电阻器、散热器、风机等,它们分别依照相关标准进行试验。
本文件规定了轨道车牵引系统用铅酸蓄电池组的环境条件、系统组成及技术要求、部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储存。本文件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轨道车主动力牵引系统用铅酸蓄电池组。其他轨道车的动力牵引系统用铅酸蓄电池组参照执行。
本文件规定了储能式电车电容式储能电源(以下简称“储能电源”)的环境条件、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和回收。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双电层电容器、混合型电容器为储能单元的储能式电车动力储能电源。
本文件规定了轨道交通储能式电车地面充电系统的环境条件、供电条件、系统构成、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文件适用于轨道交通储能式电车地面充电系统,轨道交通以外的类似系统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规定了机车、动车组牵引电传动系统(以下简称“牵引电传动系统”)的使用条件、系统构成、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文件适用于交流传动机车、动车组上所安装的牵引电传动系统,其他类型车辆的牵引电传动系统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规定了机车车辆主电路、辅助电路、控制电路和指示电路中安装的所有电工器件的通用规则。
本文件适用于机车车辆上的所有电工器件。
电工器件主要是指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也包括继电器、电空(磁)阀、电阻器、熔断器等,无论其控制性质如何。
目前,通常也将电子元器件或电子组件纳入电工器件中。本文件并不适用于电子设备,但不能因为电工器件中装有电子元器件或电子组件而将其排除在本文件范围之外。
电子元器件或电子组件符合相应的标准。
经用户与制造商协商后,本文件的某些规则可适用于其他机车车辆(如工矿机车、无轨电车等)上的电工器件。
本文件给出了:
——器件特性;
——器件应当遵循的使用条件;
——用于验证器件在使用条件下符合特性的试验项目及试验方法;
——器件上应标识或给出的信息。
本文件不适用于工业用电工器件,它们符合各自的产品标准。为保证这些器件在机车车辆上正常工作,本文件仅规定了这些器件在轨道交通条件下的特殊要求。为此,将由特定的文件来说明这些器件应满足的附加要求,如:
——进行适配(例如控制电压、环境条件等);
——不需要承受特定机车车辆使用条件的安装和使用;
——进行附加试验以验证这些器件能够满足机车车辆使用条件。
如果本文件与机车车辆相关产品标准之间的要求存在差异,则以产品标准要求为准。
本文件规定了机车车辆电气装置和设备的设计及制造中的电气隐患防护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轨道机车车辆、由外部供电的公路运输车辆(如电车)、磁悬浮车辆及上述机车车辆上的设备。
本文件不适用于:
——矿井内的矿山铁路;
——铁道起重装置,移动平台和类似的运输系统;
——索道;
——临时设施。
本文件不涉及地面装置有关防护车辆电势的要求。
本文件规定了安装在轨道交通机车车辆上的电子装置的使用、设计、制造和试验要求,以及装置耐久和可靠所需具备的软、硬件基本要求。如果合适,在其他标准或规范中的附加要求可作为本文件的补充要求。本文件双方可协商达成协议的条款见附录A。本文件适用于安装在轨道交通机车车辆上的所有控制、调节、保护、诊断、供电等电子装置,这些装置可由车上蓄电池或发电机供电,也可由直接或间接与接触网相连的低压电源(变压器、分压器、辅助电源)供电。在实际应用中为确保功能安全等级所需的特殊要求由GB/T 21562-2008中的4.6.3.1、4.6.3.2及附录A确定。当仍然存在残余风险,并且需由软件驱动的可编程电子系统执行时,考虑软件安全完整性等级1级或更高级,见GB/T 28808-2021。在本文件中,电子装置(以下简称“装置”)是指以半导体器件和其他通用元器件为主组成的装置,这些元器件通常安装在印制板上。注: 本文件也适用于传感器(如电流、电压、速度等)和电力电子装置触发板,成套触发装置见GB/T 25122.1。
本标准规定了牵引系统的型式检验,主要包括:
a) 特性试验;
b) 验证特性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未规定各个分离部件的型式检验。
本标准适用于牵引系统,牵引系统可由牵引电机、变流器、包含软件在内的牵引控制装置、变压器、输入滤波器、制动电阻、主断路器、冷却装置、传感器和接触器等组成。
本标准规定了机车司机室的术语和定义,对破坏性外力的保护性措施、对车内惯性力的保护性措施、对其他危害根源的保护性措施及司机室的紧急出口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机车、内燃机车司机室的设计。调车机车司机室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