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空调系统的车辆类别、系统构成、总体要求、舒适度、主要部件、控制、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最高运行速度不大于160 km/h 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空调系统(以下简称“空调系统”)。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轨道车辆客室侧门的分类、使用条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运行速度不大于140 km/h的城市轨道车辆用电控电动客室侧门(以下简称“门”)。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高地板六轴铰接转向架轻轨车辆的使用条件、主要参数、基本要求、铰接装置、车体及内装设备、车门、车钩、贯通道、转向架、制动系统、电气系统、空气调节及采暖系统、照明系统、列车控制诊断系统、通信、广播、乘客信息显示及视频监视系统、安全设施、试验与验收、标志、运输与质量保证期限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地面、隧道及高架上运行的高地板六轴铰接转向架式钢轮钢轨轻轨车辆(以下简称车辆)。
本标准规定了标准轨距铁路客车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材料要求、各部结构与性能、涂装、标志、检验方法与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最高运营速度不大于200 km/h的标准轨距一般用途新造铁路客车。特种车、维修车、试验车、国际联运客车等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新造铁路客车组装后的检查与试验规则,规定了每类试验包含的检查与试验项目、检查与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最高运营速度不大于200 km/h的标准轨距一般用途新造铁路客车。特种车、维修车、试验车、国际联运客车等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直线电机车辆的使用条件、车辆类型、一般规定、车辆型式与列车编组、车体及内装设备、转向架、制动系统、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装置、电传动系统、辅助供电系统、列车控制及通信网络、通讯与乘客信息显示系统、安全设施、电磁兼容性、试验与验收、标志、运输与质量保证期限。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钢轮钢轨支承的直线电机车辆(以下简称为“车辆”)。
本标准规定了铁道客车及动车组无障碍设施的术语和定义、通用要求与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铁道客车及动车组。其他轨道客车可参照使用。
GB/T 33193的本部分规定了铁道车辆(单层或双层客车)车厢或包间的舒适度参数与空调装置的性能要求等内容,舒适度参数同样适用于除餐饮服务区以外的车组工作人员专用区。本部分适用于除市郊车辆、地铁、有轨电车和司机室以外的客运干线铁道车辆及动车组。
GB/T 33193的本部分按照GB/T 33193.1-2016提出的要求对整车空调系统的试验程序和测量方法作了相应的规定。本部分适用于除市郊车辆、地铁、有轨电车和司机室以外的客运干线铁道车辆及动车组。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直线电机车辆的使用条件、车辆类型、一般规定、车辆型式与列车编组、车体及内装设备、转向架、制动系统、空气调节及采暖装置、电传动系统、辅助供电系统、列车控制及通信网络、通讯与乘客信息显示系统、安全设施、电磁兼容性、试验与验收、标识、运输与质量保证期等。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钢轮钢轨支承的直线电机车辆(以下简称为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