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乘用车型式认证的申请、燃料消耗量的测定、型式认证值的确定和记录、燃料消耗量的限值、生产一致性和同一型式判定。
本文件适用于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 500 kg的M1类车辆。
本文件不适用于仅燃用气体燃料或醇醚类燃料的车辆。
本文件确立了汽车信息安全应急响应的管理流程,描述了相关管理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相关组织开展的汽车信息安全应急响应管理,包括准备、核验、处置、恢复及事件后处理等各阶段工作。
本文件规定了汽车诊断接口的信息安全架构、信息安全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M类、N类汽车。
本文件规定了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生产一致性、同一型式判定和标准的实施。本文件适用于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最大设计总质量大于3 500 kg的商用车辆,包括货车、半挂牵引车、普通客车、自卸汽车和城市客车。本文件不适用于专项作业车。
本文件规定了汽车智能限速系统的一般要求、性能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安装有智能限速系统的M 类及N 类汽车,其中智能限速控制功能相关的技术要求及
试验方法适用于M1 类汽车,其他车辆类型参照执行。
注:在不引起混淆的情况下,本文件中的“汽车智能限速系统”简称“系统”。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的道路试验条件及要求,描述了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具备自动驾驶功能的M 类、N 类汽车,其他车辆类型参照执行。
本文件规定了自动驾驶系统的总体要求、动态驾驶任务执行要求、动态驾驶任务后援要求、人机交互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装备自动驾驶系统的M 类、N 类汽车。
本文件规定了汽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信息安全基本要求、信息安全技术要求及同一型式判定,描述了相应的检查与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M类、N类及至少装有1个电子控制单元的O类车辆。
本文件规定了汽车软件升级的管理体系要求、车辆要求、同一型式判定、机动车产品使用说明书,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具备软件升级功能的M 类、N 类和O 类车辆。
本文件规定了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的限值、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计算方法及评价指标、生产一致性要求和同一型式判定。本文件适用于所有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 km/h的N1类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 500 kg的M2类车辆,包括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的车辆、纯电动车辆、燃料电池车辆以及燃用气体燃料和醇醚类燃料的车辆。本文件不适用于作业类专用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