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的限值。本标准适用于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 km/h的N1类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 500 kg的M2类车辆。本标准不适用于厢式专用作业汽车、罐式专用作业汽车、专用自卸汽车、仓栅式专用作业汽车、起重举升汽车和特种结构汽车等专用作业车辆。
本标准规定了应用可控辐照度氙灯设备对汽车非金属部件及材料进行加速老化的试验方法及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用塑料、橡胶、织物、皮革、胶黏剂、涂层等非金属部件及材料。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非金属材料及部件自然曝露试验方法的原理、曝露场地、曝露场设备、试验样品、试验期限、试验程序和试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非金属材料及部件自然环境条件下的曝露试验。
本标准规定了应用紫外老化试验设备对汽车非金属部件及材料进行加速老化的试验方法及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用塑料、橡胶、涂层、胶粘剂等非金属部件及材料。
本标准规定了计算新生产的道路车辆的可再利用率和可回收利用率的方法以及计算时各阶段应考虑的再利用和回收利用的零部件和材料。
本部分规定了电动汽车B级电压驱动电路系统的车载可充电储能系统(REESS)的要求,从而确保车辆内部、外部人员以及车辆环境的安全。
本部分适用于车载驱动系统的最大工作电压是B级电压的电动汽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可参照执行。
本部分不适用于非道路车辆,例如物料搬运车和叉车。
本部分不适用于指导电动汽车的装配、维护和修理。机电飞轮(车辆)不在本部分范围内。
GB/T 18384的本部分针对电动汽车所特有的危险规定了操作安全和故障防护的要求,以保护车辆内外的人员的安全。
本部分适用于车载驱动系统的最大工作电压是B级电压的电动汽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可参照执行。
本部分不适用于非道路车辆,例如物料搬运车和叉车。
本部分不适用于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的内燃机系统。
本部分不适用于指导电动汽车的装配、维护和修理。
GB/T 18384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动汽车电力驱动系统和传导连接的辅助系统(如果有)防止车内和车外人员触电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车载驱动系统的最大工作电压是B级电压的电动汽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可参照执行。
本部分不适用于非道路车辆,例如物料搬运车和叉车。
本部分不适用于指导电动汽车的装配、维护和修理。
本标准规定了乘用车车型燃料消耗量和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的评价方法及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 500 kg的所有M1类车辆,包括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的车辆、纯电动车辆、燃料电池车辆、插电式混合动力车辆以及燃用气体燃料的车辆。
本标准不适用于仅燃用醇醚类燃料的车辆。
本标准规定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的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 500 kg的M1类车辆。
本标准不适用于仅燃用气体燃料或醇醚类燃料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