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T 1031的本部分规定了建设项目损毁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的总则、程序、方法、内容和成果要求。
TD/T 1031的本部分规定了铀矿开采损毁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的总则、程序、方法、内容和成果要求。
其他伴生放射性矿开采项目损毁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可参照本部分执行。
本规程规定了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技术方法、成果要求等。
本规程适用于依法审批的各类开发区(旅游度假区除外)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各类开发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其他类型的国家级开发区、省级经济开发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省级特色工业园区。
开发区相关区域的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数据库内容和要素分类、数据库结构、数据文件命名规则、数据内容交换格式和元数据等。
本标准适用于依法审批的各类开发区(旅游度假区除外)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数据库建设及数据交换。
本标准规定了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的要素分类、要素编码、定位基础、数据结构、文件命名规则、数据交换格式和元数据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的数据库建设和数据交换, 市(地)级规划中的中心城区规划图形数据的数据库建设和数据交换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的要素分类、要素编码、定位基础、数据结构、文件命名规则、数据交换格式和元数据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的数据库建设和数据交换县级规划中的中心城区规划图形数据的数据库建设和数据交换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和市级、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中心城区规划数据库的要素分类、要素编码、定位基础、数据结构、文件命名规则、数据交换格式和元数据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和数据交换,及市级和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中心城区规划图形数据的数据库建设和数据交换。
本规程规范了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市级规划)编制的任务、程序、内容、方法、成果要求等。
本规程适用于全国市(地)级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
本规程规范了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县级规划)编制的任务、程序、内容、方法、成果要求等。
本规程适用于全国县级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