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在海洋或湖泊环境条件下,进行船舶水下辐射噪声测量的仪器设备、测量要求与测量过程、数据处理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航行状态的水面船舶水下辐射噪声测量,包括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其他水中航行体航行状态的水下辐射噪声也可参照适用。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船舶及系统风险评估的一般要求、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风险应对。
本文件适用于智能船舶及系统风险评估。
本文件描述了测量船用隔声结构计权隔声指数的测量设备、试件、测量条件、测量要求、测量数据处理、测试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船舶上使用的壁板、天花板、门、窗、船舶舱壁结构和甲板结构等的计权隔声指数的测量。
本文件规定了船舶环境噪声限值、测量设备、测量条件、测点布置、测量程序、测量结果后处理、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航道航行、港口码头停泊船舶对周边人员密集区域的环境噪声测量与评价。
本文件规定了基于统计能量分析的船舶舱室噪声预报一般要求、舱室噪声计算流程、舱室噪声计算方法、舱室噪声输入参数。本文件适用于船舶详细设计阶段居住舱室、办公室、驾驶室、餐厅、厨房、集控室等舱室的空气噪声计算。
本文件规定了向船上人员提供的船舶安全标志、防火控制图标志、安全提示和安全标记的通用设计原则。
本文件规定了船上人员适居性的振动测量、评价和报告准则,该船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装有两冲程、长冲程、低速柴油机,并与固定螺距螺旋桨直接相连。
b) 甲板室的长度受到其高度的限制(例如,甲板室的高度和长度比大于或等于1)。附录A给出了甲板室高度(H)和长度(L)比的示例。[ZK)]
本文件给出了船上不同处所的适居性评价准则,将1 Hz~80 Hz频率范围内的通频计权振动均方根值作为评价值。
本文件适用于预计航行时间为24 h及以上的特定特征船舶。
本文件规定了常用功能区内对测量仪器和测量程序的要求,还包含了用于评价船舶振动对于适居性影响的分析规范和指南。
本文件不适用于除机舱控制室外的机器处所,因为这些处所不会有人员长时间停留。
ISO 20283-5通常适用于所有类型船舶。ISO 20283-5规定了包括本文件适用的特定特征船舶在内的所有客船和商船的人员适居性振动测量、评估和报告要求。对于可能适用于本文件的客船和商船,包括特定特征船舶,ISO 20283-5规定了对其船上人员适居性进行振动测量、评价和报告的要求。本文件仅作为ISO 20283-5的补充。对于任一特定特征船舶,造船企业可以在取得船东同意后,针对具体的船舶设计条件以及(如果有)同型船或类似船舶的建造经验,选择采用本文件或ISO 20283-5。
ISO 2631-1规定了可能引起晕船的船舶低频运动的评价要求。ISO 2631-2规定了对于船舶总体结构振动的评价要求。
本文件描述了防污底涂料使用和清除过程中人体健康风险评估方法,以确定当用户暴露在防污底涂料所包含的防污活性物质中时产品是否能够安全使用。该方法可用于对专业或非专业操作人员影响的风险评估。本文件不涉及危险性和毒性的特殊评估试验方法或推荐某些物质的使用限制。〓〓
本文件界定了船舶海上导航的术语、缩略语和图形符号。需要在数学公式中使用的符号已注明。
本文件规定了潜水器及其承压设备压力试验的试验目的、试验条件、试验内容和要求、试验结果评定和试验报告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潜水器及其承压设备的短期静水外压试验。其他水下装置及其承压设备的短期静水外压试验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注1:潜水器及其承压设备包括潜水器上承受外压的设备部件、具备一定功能的潜水器系统或设备,设备部件包括耐压壳体、浮力块、复合材料轻外壳、充油承压设备和水密连接器及缆等。
注2:短期静水外压试验为不考虑惯性作用和加速度影响、试验介质为水且试验压力保压时间少于24 h的外压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