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0469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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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利用操纵速度来确定艇体长度(LH,如ISO 8666中所定义)在8 m~24 m之间的动力艇的最大推进额定功率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弗汝德数(Fn)不小于1.1的艇。
本文件不适用于:
——ISO 61854中定义的充气艇;
——专门为竞赛而设计建造的艇(赛艇);
——非发动机驱动的艇。
本文件未规定与最大推进功率相关的艇的结构强度要求,且不保证在水域、风、流和波浪等所有条件下的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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