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化学纤维含油率的试验方法:萃取法(方法A)、中性皂液洗涤法(方法B)、光折射率法(附录A)和核磁共振法(附录B)。当有争议时采用萃取法,该法不适用时相关方商定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聚酯(涤纶)、聚酰胺(锦纶)、聚丙烯腈(腈纶)、聚丙烯(丙纶)、聚乙烯醇缩甲醛(维纶)、纤维素纤维等化学纤维含油率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聚酯(涤纶)、聚酰胺(锦纶)、聚丙烯(丙纶)、纤维素纤维等化学纤维长丝沸水收缩率和干热空气收缩率的试验方法——绞丝法和单根法。绞丝法提供了手工测量法和仪器测量法两种形式,有争议时采用手工测量法,该法不适用时由相关方商定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线密度小于3 000 dtex的化学纤维长丝。 本标准不适用于预取向丝。
本标准规定了纤维级聚酯切片(PET)各分析项目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对苯二甲酸、乙二醇为原料生产的PET切片,其他功能性聚酯也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纤维线密度的两种试验方法,束纤维中段称量法(方法A)和单纤维振动仪法(方法B)。 本标准适用于聚酯(涤纶)、聚酰胺(锦纶)、聚丙烯腈(腈纶)、聚丙烯(丙纶)、聚乙烯醇缩甲醛(维纶)、再生纤维素纤维等化学短纤维的线密度测定。丝束可参照使用。以上两种方法试验时均应对纤维施加一定的张力,使纤维伸直卷曲消失,保证测试结果的有效性。方法A和方法B的采用,根据具体条件由有关双方协商确定。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纤维短纤维长度试验方法:束纤维中段称量法、单纤维仪器测量法(附录A)和单纤维手工测量法(附录B)。有争议时采用束纤维中段称量法,该法不适用时相关方商定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聚酯(涤纶)、聚酰胺(锦纶)、聚丙烯腈(腈纶)、聚丙烯(丙纶)、聚乙烯醇缩甲醛(维纶)、纤维素纤维等化学纤维短纤维平均长度、长度偏差率、超长纤维率和倍长纤维含量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纤维短纤维的单根纤维拉伸性能的试验。 本标准适用于聚酯(涤纶)、聚酰胺(锦纶)、聚丙烯腈(腈纶)、聚丙烯(丙纶)、聚乙烯醇缩甲醛(维纶)、纤维素纤维等化学纤维短纤维拉伸性能的试验。纤维长度应能满足所规定名义隔距长度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纤维短纤维卷曲性能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聚酯(涤纶)、聚酰胺(锦纶)、聚丙烯腈(腈纶)、聚丙烯(丙纶)、聚乙烯醇缩甲醛(维纶)、纤维素纤维等化学纤维短纤维卷曲性能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