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河豚鱼、鳗鱼中十八种磺胺类药物(见表2)残留量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河豚鱼、鳗鱼中十八种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本标准的方法检出限均为5.0 μg/kg。
本标准规定了河豚鱼和鳗鱼中阿莫西林、氨苄西林、哌拉西林、青霉素G、青霉素V、苯唑西林、氯唑西林、萘夫西林、双氯西林九种青霉素类药物残留量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河豚鱼和鳗鱼中阿莫西林、氨苄西林、哌拉西林、青霉素G、青霉素V、苯唑西林、氯唑西林、萘夫西林、双氯西林九种青霉素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本标准方法的检出限:萘夫西林、青霉素G、哌拉西林、青霉素V、苯唑西林为1.0 μg/kg;阿莫西林、氨苄西林、氯唑西林、双氯西林为2.0 μg/kg。
本标准规定了绿茶、红茶、普洱茶、乌龙茶中448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参见附录A和附录E)残留量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绿茶、红茶、普洱茶、乌龙茶中448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的定性鉴别,也适用于418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的定量测定。
本标准定量测定的418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方法检出限为0.03 μg/kg~1.21 mg/kg(参见附录A)。
本标准规定了河豚鱼、鳗鱼和烤鳗中阿维菌素类药物伊维菌素(ivermectin)、阿维菌素(abamectin)、多拉菌素(doramectin)和乙酰氨基阿维菌素(eprinomectin)残留量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河豚鱼肌肉、鳗鱼肌肉、烤鳗中伊维菌素、阿维菌素、多拉菌素和乙酰氨基阿维菌素残留量的测定。
本标准的方法检出限:河豚鱼肌肉、鳗鱼肌肉、烤鳗中伊维菌素、阿维菌素、多拉菌素和乙酰氨基阿维菌素均为5 μg/kg。
本标准规定了橙汁、苹果汁、葡萄汁、白菜汁、胡萝卜汁、干酒、半干酒、半甜酒、甜酒中512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参见附录A和附录E)残留量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橙汁、苹果汁、葡萄汁、白菜汁、胡萝卜汁、干酒、半干酒、半甜酒、甜酒中512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的定性鉴别,也适用于49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定量测定。
本标准定量测定的49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方法检出限为0.01 μg/kg~1.60 mg/kg(参见附录A)。
本标准规定了河豚鱼和鳗鱼中链霉素、双氢链霉素和卡那霉素残留量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河豚鱼和鳗鱼中链霉素、双氢链霉素和卡那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本标准方法的检出限:链霉素、双氢链霉素和卡那霉素的检出限均为10.0 μg /kg。
本标准规定了河豚鱼、鳗鱼和对虾中485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参见附录A和附录F)残留量气相色谱质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河豚鱼、鳗鱼和对虾中485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的定性鉴别,也适用于对其中402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进行定量测定。
本标准定量测定的402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方法检出限为0.002 5 mg/kg~0.600 0 mg/kg(参见附录A)。
本标准规定了河豚鱼、鳗鱼和对虾中45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参见附录A和附录E)残留量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河豚鱼、鳗鱼和对虾中45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的定性鉴别,也适用于其中38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的定量测定。
本标准定量测定的38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方法检出限为0.02 μg/kg~0.195 mg/kg(参见附录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