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第一篇规定了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第一篇第一法、第二法适用于食品中总砷的测定,第三法适用于食品(乳粉和调制乳粉、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特殊膳食用食品除外)中总砷的测定。
本标准第二篇规定了食品中无机砷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第二篇适用于谷物及其制品、水产动物及其制品、食用菌及其制品、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婴幼儿辅助食品、藻类及其制品中无机砷的测定。
本标准适用于利用高山被孢霉(Mortierlla alpina)菌种,经生物发酵制得的花生四烯酸(ARA)油脂。
本标准适用于利用裂壶藻(Schizochytrium sp.)或者吾肯氏壶藻(Ulkenia amoeboida)或者寇氏隐甲藻(Crypthecodinium cohnii)菌种,经生物发酵制得的二十二碳六烯酸(DHA)油脂。
本标准适用于以甲萘醌或甲萘氢醌单醋酸酯和植物醇(包括天然植物醇和异植物醇)为主要原料,经化学合成而制得的食品营养强化剂植物甲萘醌(维生素K1)。
本标准适用于以钼精矿为原料经氧化焙烧、氨浸、精制后制得的食品营养强化剂钼酸铵。
本标准适用于以酵母核糖核酸为原料经酶解法,或以核苷为原料经酶促法制得的食品营养强化剂5′-单磷酸尿苷。
本标准适用于以原料纯铁为原料、通过电解法生产制得的食品营养强化剂电解铁。
本标准适用于以β-紫罗兰酮为主要原料,经化学合成制得的食品营养强化剂全反式视黄醇。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镍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中镍的测定。
本标准适用于以2-(2-喹啉基)-1,3-茚二酮为原料经磺化制得的食品添加剂喹啉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