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藏香产品的产品分类、原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藏香产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本标准规定了燃香类产品及原料的分类及相关术语。
本标准适用于燃香类产品研发、生产、检验、经营、管理和使用等。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食品用洗涤剂中甲醛含量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用洗涤剂中甲醛含量的测定,也适用于非食品用洗涤剂中甲醛含量的测定。若洗涤剂中存在有甲醛给予体,则测定结果为可能生成的总的甲醛含量。
定量测定方法的检出限为0.7 μg,最低定量检出限为3 μg。称取1 g样品试验时,其方法的检出限为0.7 μg/g,最低定量检出限为3 μg/g。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用洗涤剂中总砷的4种测定方法,即氢化物发生原子吸收法、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法、银盐法和砷斑法。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用洗涤剂中总砷的测定,也适用于非食品用洗涤剂中总砷的测定。氢化物发生原子吸收法、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法、银盐法适用于总砷的定量测定,砷斑法适用于限量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食品用洗涤剂中荧光增白剂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用洗涤剂中荧光增白剂的测定,也适用于非食品用洗涤剂中荧光增白剂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食品用洗涤剂中重金属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用洗涤剂中以铅计的重金属的测定,也适用于非食品用洗涤剂中以铅计的重金属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食品用洗涤剂中甲醇含量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用洗涤剂中甲醇含量的测定,也适用于非食品用洗涤剂中甲醇含量的测定。
本标准的检出限为1.2 mg/kg,最低定量检出限5 mg/kg。
本标准规定了燃香类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宗教、礼仪、祭祀等公共场所及改善室内外环境使用的固态燃香。
本标准规定了燃香类产品中可迁移元素含量和燃烧后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浓度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宗教、礼仪、祭祀等公共场所及室内外环境使用的固态燃香有害物质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