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中碘丙炔醇丁基氨甲酸酯的气相色谱(GC)测定方法和气相色谱-质谱联用(GC-MS)确证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化妆品中碘丙炔醇丁基氨甲酸酯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染发剂中非那西丁的液相色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染发剂中非那西丁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中7种维生素C衍生物[抗坏血酸葡萄糖苷、3-O-乙基抗坏血酸、抗坏血酸磷酸酯盐(以抗坏血酸磷酸酯计)、抗坏血酸硬脂酸酯、抗坏血酸棕榈酸酯、抗坏血酸二棕榈酸酯、抗坏血酸四异棕榈酸酯]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本标准规定的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适用于化妆品中7种维生素C衍生物的定量测定。
本标准方法对所有目标化合物检出限均为3 μg/g,对所有目标化合物定量限均为10 μg/g。
本标准规定了去角质啫喱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去角质啫喱产品。
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中苯扎氯铵的高效液相色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膏霜、香波、水剂类等化妆品中苯扎氯铵的测定。
本标准方法检出限为30 mg/kg,定量限为100 mg/kg。
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中二噁烷残留量的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膏霜、水剂、香波类化妆品中二噁烷残留量的测定。
本标准对于二噁烷的检出限为0.8 mg/kg,定量限为2.5 mg/kg。
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中防晒剂二乙氨基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的高效液相色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膏霜、乳、液、蜡质类化妆品中防晒剂二乙氨基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的测定。
本标准对于二乙氨基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的检出限为0.015%,定量限为0.05%。
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中脱氢醋酸及其盐类(以脱氢醋酸计)的高效液相色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膏霜、乳液、香波、化妆水、啫喱水、唇膏等化妆品中脱氢醋酸及其盐类(以脱氢醋酸计)的测定。
本标准的方法检出限:膏霜、乳液、香波、唇膏蜡基类为0.002%;化妆水、啫喱水等水剂类为0.001%。定量限:膏霜、乳液、香波、唇膏蜡基类为0.006%;化妆水、啫喱水等水剂类为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