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本部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且预定把水加热至低于沸点温度的快热式热水器的安全,单相器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其他器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480 V。
本标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熨斗。 本标准的目的是说明和定义用户感兴趣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熨斗基本性能特性,并描述测试这些特性的标准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电烙铁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与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单相交流或直流额定电压不大于250 V,额定输入功率不大于500 W的电烙铁。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水壶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250 V、额定容量不超过2.5 L的电水壶。
This standard specifies the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and measuring methods of electric kettles for household and similar purpose.
This standard is applicable to the electric kettle with rated voltage not exceeding AC 250 V and rated capacity not exceeding 2.5 L.
本标准规定了食物搅碎器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频率为50 Hz,额定电压为220 V,在家庭和类似场所使用的由电动机驱动容器内的刀片高速旋转以搅拌或搅碎食物的搅碎器。
本标准适用于GB 4706.11和GB 6706.12所规定的电热水器(以下简称热水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