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化工生产企业碳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的核算边界、计量与监检测、核算步骤和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
注: 按照惯例,本文件中使用“碳排放”这个词来指代温室气体排放,包括二氧化碳(CO2)、氧化亚氮(N2O)的排放。
本文件适用于化工生产企业碳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以化工产品生产活动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可按照本文件提供的方法核算碳排放量,并编制企业碳排放报告。
本文件规定了独立焦化企业碳排放量的核算边界、计量与监检测要求、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独立焦化企业碳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
本文件规定了其他有色金属冶炼(不包括铜冶炼、铝冶炼、镁冶炼、铅锌冶炼、硅冶炼、稀土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企业碳排放量的核算与报告的核算边界、计量与监检测要求、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本文件适用于以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为主营业务的企业碳排放量的核算与报告。
本文件规定了石油化工企业碳排放量核算和报告相关的核算边界、计量与监检测要求、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本文件适用于以石油、天然气为主要原料,生产石油产品和石油化工产品的企业碳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
本文件规定了江河生态安全的评估原则和评估工作流程。本文件适用于内陆江河(不包括湖泊、水库)生态安全状况的评估,地方政府的相关评估工作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规定了水生态健康评价的评价原则、工作流程、评价对象与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河流(不包括入海口)、湖泊、水库等淡水生态系统的健康状况评价。
本文件规定了废弃化学品相容性试验的一般规定、试验内容、追溯方法和风险性说明。本文件适用于废弃化学品在收集、储运、处理处置过程中的相容性试验和评价。
本文件规定了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编制依据和要求、指标体系框架、指标选取及要求、综合评价指数计算方法、指标计算与数据采集等。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编制,农业、服务业等其他行业参照使用。
本文件对各类低压电气装置设计、安装、运行和检验提出了附加要求、措施和建议,包括利用本地发电和能量储存来优化电能的整体高效利用。
本文件在能源效率管理系统的框架内引入了电气装置设计、安装和运行时对能源效率(EE)评估的要求、建议和方法,以最低电能消耗获得最持久的等效功能和最可接受的电源利用与经济性平衡。
在GB/T 16895(所有部分)的范围内这些要求、建议和方法适用于新建装置和改造现有装置。
本文件适用于建筑物中的电气装置或系统,而不适用于产品。有关产品的能源效率及其运行要求由相关产品标准所规定。
如另有标准对特定的系统或装置应用[如 ISO 20140(所有部分)所涵盖的制造系统]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则这些要求取代本文件相应内容。
本文件没有特别针对楼宇自动化系统。
本组能效出版物主要用于第1章中提到的低压电气装置的能效标准,但也用于技术委员会根据IEC指南119和IEC指南118中规定的原则编制标准。
本文件规定了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有关逆向物流管理的目的和范围、总体要求,制造、流通和消费、回收利用及末端处置环节的管理要求以及信息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制造企业的逆向物流管理,其他组织可参照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