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环境绩效评价的评价原则、基本要求、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和程序。本文件适用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环境绩效评价,适用的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分领域包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制造等领域,不适用于危险废弃物的处理处置。
本标准规定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基本要求,生产规模和能力、工艺与设备要求,资源回收利用率和能耗,环境保护要求,质量与管理,安全生产,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资源综合利用活动的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服务活动的评价。
本标准规定了宾馆节水管理的基本要求、设备设施要求和定额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宾馆的用水节水管理,民宿等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电镀污泥的减量化处置方法及环境保护。
本标准适用于电镀污泥的减量化处置。
本标准规定了废弃资源的分类原则、代码编制规则、分类及代码。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产生的废弃资源。
本标准不适用于危险废物、未分类的生活垃圾、建筑废物,以及GB/T 39198中废弃资源之外的一般固体废物的分类和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行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原则、循环产业链、可循环利用资源种类、循环经济途径以及循环经济实践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联合企业的循环经济实践。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园区循环产业链优化的总则、系统边界和优化目标确定、备选方案产生、方案评价与筛选、方案实施、实施效果评价和持续优化。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工业园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以及各类专业园区等)开展循环产业链优化。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园区循环产业链诊断的诊断原则、诊断流程、结构诊断内容与方法、功能诊断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工业园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以及各类专业园区等)开展循环产业链诊断。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行业项目节水量计算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计算方法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行业节水项目的节水量计算。新建类项目、管理类项目节水量的计算可参考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固体废物物质流数据采集的原则、内容、程序。本标准适用于产业园区一般固体废物产生、收集、分类、处理、包装、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过程中的数据采集,不适用于一般固体废物中未分类的生活垃圾、建筑固体废物。园区外企业可参考本标准进行一般固体废物物质流数据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