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件杂货物港口作业的总体要求,装卸船作业、水平运输作业、库场作业、装卸车作业、危险件杂货物作业信息和应急的安全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普通件杂货物和危险件杂货物港口作业。
本文件规定了对外开放口岸边防检查现场标志的通则、边防检查现场主标志和功能标志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水运、航空、铁路、公路等对外开放口岸的边防检查现场标志的设计及应用。
本文件规定了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的术语和定义、判定准则。
本文件适用于对使用过程的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本文件不适用于:
a) 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使用的特种设备;
b) 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以及民用机场专用设备,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c)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
本文件规定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安全管理总体要求、综合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生产工艺管理、设备与设施管理、作业场所管理、运输(装卸)与储存管理、试验与销毁(销爆)管理,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以及民用爆炸物品科研、检测活动。
本文件规定了用于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专用设备的危险类别、使用年限和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民用爆炸物品专用生产设备的管理。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单体电池和电池组的电气安全、机械安全和环境安全等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符合GB 17761规定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单体电池和电池组(以下简称电池和电池组)。
本文件规定了船用抛绳器的总体要求、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船舶及海上设施遇险救生时使用的以火箭驱动的船用抛绳器的生产和检验。
本文件规定了化学品船清洗舱作业的基本要求、准备、洗舱、除气和清舱安全作业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我国管辖水域内150总吨及以上载运散装化学品船舶的清洗舱作业。
本文件规定了硝酸铵生产企业在设计等方面基本要求,以及生产、储存、应急处置环节的安全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硝酸铵生产企业的生产、储存、应急处置的安全管理。 本文件不适用于港口经营、民用爆炸物品、国防科研生产。
本文件规定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以下简称钢筋)的牌号、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冶炼及性能、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本文件适用于钢筋混凝土用热轧直条或盘卷光圆钢筋。
本文件不适用于由成品钢材再次轧制成的再生钢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