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旨在对GB/T 19001-2016的要求提供指南,并给出组织为满足这些要求可能采取步骤的示例。本标准没有增加、删减或以任何方式修改这些要求。本标准没有规定强制性的实施方法或提供任何首选的解释方法。
本标准为下列组织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a) 需要证实其具有稳定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及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能力;
b) 通过体系的有效应用,包括体系改进的过程,以及保证符合顾客要求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旨在增强顾客满意。
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是通用的,旨在适用于各种类型、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产品和服务的组织。
注1: 本标准中的术语“产品”或“服务”仅适用于预期提供给顾客或顾客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注2: 法律法规要求可称作法定要求。
1.1 总则
本标准为有下列需求的组织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a) 需要证实其具有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
b) 通过体系的有效应用,包括体系持续改进过程的有效应用,以及保证符合顾客要求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旨在增强顾客满意。〖ZK)〗
注1: 在本标准中,术语“产品”仅适用于:
a) 预期提供给顾客的或顾客所要求的产品;
b) 产品实现过程所产生的任何预期输出。
对于制造、测量和监视设计型式经批准的危险货物包装(packagings)、中型散装容器(intermediate bulk containers, IBCs)及大包装(large packagings, LP),本标准规定了其适用的质量管理规定的指南。
本标准并非一个孤立的标准,只准许与GB/T 19001—2008配套使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设计型式试验,后者应见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1](以下简称《规章范本》)6.1.5、6.5.4和6.6.5。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给出了GB/T 19001在教育组织中的应用指南。这些指导对GB/T 19001的要求没有做任何增减或改动,也无意用于有关合格评定或认证的合同。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为GB/T 19001在中小型组织中的应用提供指导,对大型组织也有指导意义。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不设定任何要求,也不增加或更改GB/T 19001标准的要求。
本标准为有下列需求的组织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a) 需要证实其具有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
b) 通过体系的有效应用,包括体系持续改进过程的有效应用,以及保证符合顾客要求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旨在增强顾客满意。
注1: 在本标准中,术语“产品”仅适用于:
a) 预期提供给顾客的或顾客所要求的产品;
b) 产品实现过程所产生的任何预期输出。
注2: 法律法规要求可称作法定要求。
本标准为有下列需求的组织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a) 需要证实其有能力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 b) 通过体系的有效应用,包括体系持续改进的过程以及保证符合顾客与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旨在增强顾客满意。 本标准为各组织在获取、提供、开发、运行和维护计算机软件和相关的支持服务时应用GB/T 19001—2000提供指南。本标准并没有对GB/T 19001—2000的要求做任何增加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