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标准后,可去我的标准下载或阅读
本标准规定了在220 V、50 Hz供电条件下将交流电压转换为固定的、单路低压直流(不大于36 V)或低压交流(不大于36 V)输出电压的外部电源(以下简称:产品)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250 W的产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直流-直流的电源,也不适用于给工业用设备、医疗器械等供电的特殊用途的产品。
1.1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将交流电网电压转换为固定的、单路低压直流(不大于36 V)或低压交流(不大于36 V)输出电压的外部电源(以下简称电源)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目标能效限定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250 W的电源。 1.2 本标准不适用于直流直流转换器。
本文件规定了在220 V、50 Hz供电条件下将交流电压转换为低压直流(不大于60 V)或低压交流(不大于42.4 V)输出电压的电源(以下简称产品)的能效等级和能效限定值,描述了相应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
a) 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500 W的外部电源和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27.5 kW的微型计算机和服务器用嵌入式电源;
b) 带通用串行总线(USB)端口电源适配器的延长线插座、墙壁式插座和转换器的电源部分。
本文件不适用于除b)之外的以外部电源为辅助功能的组合式产品、带电池的组合式产品(含给独立电池充电的产品)、带无线充电功能的外部电源、以太网供电(POE)外部电源,也不适用于给工业用设备、交通工具、医疗器械供电的产品。
共 3 条记录,每页 10 条,当前第 1 / 1 页
第一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
最末页
|
转到第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