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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中国海区水上浮标和作用与浮标相同的水中固定标志的形状、颜色、灯质、标记符号及其设置与使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交通、渔业、科研、石油勘察、海洋开发及军事等部门在中国海区及其港口、通海河口设置的水上浮标和作用与浮标相同的水中固定标志。本标准不适用于灯塔、扇形光灯标、导标、灯船和大型助航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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