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9835的本部分在GB/T 29835.1提出的指标体系的基础上,规定了系统和软件效率指标体系的度量方法,使其能够尽可能满足各种不同的测试目标和测试需要。
本部分适用于系统与软件的效率度量与测评。
注: 本部分中所指的系统主要是软件系统。
GB/T 29836的本部分给出了系统与软件易用性的指标体系框架及其相关指标定义,规定了系统与软件易用性质量特性,为系统与软件的供方、需方、第三方评测机构提供统一的易用性指标体系。
本部分适用于具有人机交互的各类系统与软件,用户可以根据具体的产品选择合适的易用性指标。本部分不适用于无人机交互功能或者在使用期间无易用性需求的系统与软件。
注:本部分中所指的系统主要是软件系统。
GB/T 29836的本部分在GB/T 29836.1提出的指标体系的基础上,规定了系统与软件的易用性度量公式,为系统与软件的供方、需方、第三方评测机构提供统一的易用性度量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具有人机交互的各类系统与软件,本部分不适用于无人机交互功能或者在使用期间无易用性需求的系统与软件。
GB/T 29836的本部分规定了如何获得易用性指标测量值的测评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具有人机交互的各类系统与软件,本部分不适用于无人机交互功能或者在使用期间无易用性需求的系统与软件。
注:本部分中所指的系统主要是软件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信息技术服务的分类与代码,是信息技术服务分类、管理和编目的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信息技术服务的信息管理及信息交换,供科研、规划等工作使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电信业务的分类、管理和编目。
GB/T 28827的本部分提供了一个运行维护服务能力模型,规定了运行维护服务组织在人员、资源、技术和过程方面应具备的条件和能力。
本部分适用于:
a) 计划提供运行维护服务的组织建立运行维护服务能力体系;
b) 运行维护服务供方评估自身条件和能力;
c) 运行维护服务需方评价和选择运行维护服务供方;
d) 第三方评价和认定运行维护服务组织能力。
由于在多数情况下运行维护和运营是同时存在的两个活动,而运行维护为运营提供保障。因此,本部分同样适用于提供运营服务的组织建立运营服务能力体系、评价和改进自身的运行维护服务能力。
本部分不适用于电信基础设施和电信业务系统的运行维护。
GB/T 28827的本部分规定了运行维护服务交付框架,规定了从服务级别协议签署到结束的过程中,供方向需方交付运行维护服务时的内容、方式和成果。
本部分适用于:
a) 使需方和供方对运行维护服务交付达成一致;
b) 为需方和供方提供运行维护服务交付的最佳实践和质量评价依据。
本部分也适用于运行维护服务的评价和审计。
本部分不适用于电信基础设施和电信业务系统的运行维护。
GB/T 28827的本部分规定了应急响应过程的基本活动和任务。
本部分适用于指导在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以及生产经营等领域重要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中实施和管理应急响应。
本部分也适用于组织为满足应急响应实施需要而开展的信息系统完善和升级改造工作。
本部分不适用于电信基础设施和电信业务系统的运行维护。
本标准规定了嵌入式软件生存周期内软件产品的可靠性测试方法、过程和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嵌入式软件生存周期全过程,可用于嵌入式软件测试中的可靠性增长测试和可靠性确认测试要求。